COO刘忠岭:万科最近事件中我对王石的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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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在基本的规则上的,比如尊重产权

一项资产、企业是谁的,重大决定谁说了算。

职业经理人仅是受股东委托,管理企业的。是委托代理关系。

这次很多人争论,其实不少是鸡同鸭讲,讲的是两个问题:

第一个问题:王石作为职业经理人做的不错,职业经理人管理团队也做的不错,王石本人也很有魅力。

第二个问题:职业经理人仅是受股东委托,管理企业的。是委托代理关系。像卖企业的股份这样的重大决定,股东说了算,不能由职业经理人说了算。

我能理解很多支持王石的人的心情,万科这企业可能会因为这种争斗受损。但你要理性一些,不要太感性。

就像你请个保姆,她工作做得再好,也不能不经过你同意,自作主张把你家首饰、家具给卖了啊。

王石如果和大股东是意见一致的,那自然可以按自己意愿来,实际上是执行大股东意愿,如果和大股东意见不一致,那自然不行。万科与深铁的交易总规模高达456.13亿元,且交易完毕后深铁将持有万科20.65%股份,虽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,但根据公司法及万科公司章程,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须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,即参会表决股票票数的2/3以上投赞成票,交易方案才会获得通过。

人家股东的企业,人家肯定也会考虑怎么把万科搞好啊。搞不好自己受损失。自己肯定会对自己的钱负责啊。再说,人家爱怎么折腾是人家的事。只要不违法,人家把自己的企业玩死,也有这个自由啊。旁观者用不着担心什么啊。为毛要替土豪们操心。

据新闻讲:7日,临时股东大会刚结束,华润就表示,万科与深圳地铁合作方案的公告没有经过万科董事会讨论通过,系公司管理层自己的决定。“华润要求万科经营必须依法合规”;“华润派出的董事已向有关监管机构反映了意见”。两天后的19日,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表示,“如此重大的事情(万科与深圳地铁备忘录),11号开会(没有说),第二天就披露了一个又是股权对价,又是交易资产的规模,又是支付方式(的公告),这合适吗?”

从这新闻看,看来王石真的是觉得自己厉害,可以改变产权制度,改变“股份制中,重大事务决策权在于股东”这一基本规则。生生把本来关系不错的华润逼到对立面上去了。

部分支持王石的人是因为觉得王石不错,受他各方面魅力的感染。情有可原。当年黄光裕和陈晓争斗,就没多少人同情或支持陈晓吧?假设有家美国上市公司,大股东把能干但意见不合的职业经理人解雇了,不会有多少人感到奇怪或者不合理吧?

再啰嗦下,举一个例子,假设你是一套房子的业主,请一个人打理自己的这套房子,这套房子卖多少钱、什么时间卖,你请来的这个人要违背你的意愿,自己决定卖多少钱,什么时间卖?你会怎样?即便是你请来的这人再能干,你解聘他,不也是正理么。

王石生生把本来关系不错的华润逼到对立面上去了。原因可能是觉得自己厉害,自己打造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厉害,可以不把大股东放在眼里。

王石无疑是一个很有能力,很优秀,为万科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的人。也很有情怀。但是这不代表他永远就是对的,不代表他没有认知偏差。在最近这事上,我认为他有认知偏差:不尊重产权制度,和大股东的沟通不够,过度自信。总体上来说,瑜不掩瑕,他还是一个很牛的、中国企业史、房地产行业历史所无法绕过的这么一个人。

这种企业管理层和大股东的争斗,中国也不止一次了。也是随着中国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过程中自然产生的问题。希望通过这种讨论,让这个观念成为全民共识:必须要保护产权制度。否则,不是一个企业的问题,而是所有有资产的人,都有可能受影响。如果不是由所有者决定关于自己的资产的重大决策,那有资产的人,就等于没有资产。和朝鲜老百姓一样了。

企业创始人兼管理者确实有能力很牛,想一直控制企业,这个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,那就要在进行股权融资卖股份给别人时,明确告诉别人没有什么权利,比如买入的股份除了有获得分红的权利,没有管理权,没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表决权等等。在这点上,马云做得很好。可以以小股东的身份,基本完全控制公司。但万科这样传统行业的企业,很多人认为管理上没有太大特殊性,因此要买股份的潜在股东能不能认同这种做法,是个问题。比如当年华润买万科股份时,能否接受这种做法?这是个问题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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